校园网发布通知公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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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的发布,确保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传递及时准确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布范围
1.面向全校的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周知的文件。
2.面向校内不确定人群的,意义较为重大或有较大影响范围的通知、公告等。
3.其他需使用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的内容。
4. 面向各二级单位内部或少数个人的通知、公告不在校园网通知公告发布范围内。
二、通知、公告起草要求
1.公告、通知应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文字表述简明扼要,数据须准确,避免产生歧义。
2. 拟稿人要认真核对,文责自负。
3.公告、通知标题应简洁明了,标题中不须写明单位,但要在落款处写明。
三、发布与管理
1.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由党办、校办文秘科负责管理。
2. 各二级单位如需在校园网发布通知公告,须由本单位领导审阅通过后方可发布;重要或内容特殊的通知、公告,须经党办校办领导同意,必要时还须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发布。
3. 已获得学校正式发文编号的通知、公告,可以直接发布;涉密文件不得发布。
4. 党办、校办文秘科在接到通知、公告发布申请后,将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确认是否须经校园网主页发布。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布。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