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芯片工资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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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职工:
为了方便广大教职工更换芯片工资卡,财务设备资产处与我校工资卡发卡行协商后,特通知如下:
1. 以“4367”开头的工资卡由财务设备处统一更换。现持有该组数字开头工资卡的职工,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交所在的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统一报财务设备资产处—预算科(主楼311室),联系电话:87208267。
2. “62”开头的非芯片卡可更换为同号芯片卡。有意更换的职工请在所在二级单位报名,由二级单位报财务设备资产处—预算科,预算科统计人数后,再与银行预约为大家更换同号芯片卡。
3. 换卡系自愿行为,原有旧卡仍能使用,不希望更换工资卡的职工可不办理。
财务设备资产处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