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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四届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3 浏览人数:291
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三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任期已满,现将推荐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希望我校各学科带头人、各位专家学者积极申报,现将推荐工作布置如下:
一、学科评议组的设置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拟设26个组,每个学科评议组由5-9名成员组成,学科分组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学科评议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学科评议组成员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应是本学科中学术造诣较深、具有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教授或相当专业和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学科评议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博士生导师可根据工作需要及身体状况,适当放宽年龄限制;50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教授、专家、学者应占一定的比例。
(三)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要优先推荐博士生导师并适当考虑成员的覆盖面。
三、申报材料及上交时间
请符合推荐条件,拟申请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的老师请填写《学科评议组第四届成员简况表》(见附件2),于2014年8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6919526@qq.com
联系人:殷阿娜
联系电话:87208344

附件:1.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拟设分组名单
2. 拟推荐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四届成员简况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