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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4 浏览人数:304
接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要求我单位在本月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登记表填报工作。鉴于时间紧迫,请各二级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尽快到财务设备资产处预算管理科领取本部门所有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登记表。
填表提示:
一、此表不涉及退休职工,在职职工必须填写。若不填写,以后本人公积金将无法提取。
二、请认真阅读登记表的说明部分。
1.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按规定粘贴。
2.必须本人签名。
3.个人资料部分如有错误请在资料更正栏更正,如没有错误资料更正栏可不填。
4.个人信息部分除电子邮箱可不填写外,其他必须如实填写。
5.户口所在地填写本人户口本上的户口所在地。
填写好后交还本部门,由部门统一收齐后交到财务设备资产处预算管理科。
咨询电话:87208267 87208275

财务设备处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