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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校建筑物内禁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22 浏览人数:30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学校规定自即日起,在学校建筑物内、建筑物外学生聚集区域、主要通行道路等公共场所实行禁烟;在远离密集人群的区域划设吸烟区,放置垃圾桶。具体要求详见《石家庄经济学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全校师生严格遵守,共同创造清新健康的校园环境。

特此公告

石家庄经济学院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