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广大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力,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重要渠道。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结合我校发展实际,经请示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同意,决定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和《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依照《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开展此项工作。
二、新增选的代表原则上在一线教师、科研人员、工人和群众中产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分配的名额执行,做好本单位代表的增选工作。
三、新增选的代表任期与原有代表一致。
四、各单位要详细填写代表推荐表,签署基层党组织意见后务必于3月13日下午16时前将选举结果报校工会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87207024,电子邮箱:
sjygh@sjzue.edu.cn.
石家庄经济学院工会
2014年3月7日
附件:
1.石家庄经济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增选名额分配表
2.石家庄经济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