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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滨等116名同志具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1 浏览人数:349
校属各有关单位:
经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6日评审通过,冀职改办字〔2014〕56号文件批准王滨、马宝军、刘翠娥、白翠玲、于振英、许冀艺、王广祥、张敬敏、陈嶷瑛、刘素杰10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教授任职资格;高艳、马丽、赵金辉、汪慎文、郑一博、孙日华、高海荣、金源云、王雅卓、赵强、樊海峰、李丽、范献辉、刘宇凡14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资格;史训立同志具备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
经石家庄经济学院高等学校教师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7日评审通过,冀职改办字〔2014〕52号文件批准丁超、王艳秀、冯丽丽、朱艳新、李从欣、董晓宏、杨炳飞、陈康、武建章、郑浩、赵瑞芬、贾红娟、郭焕书、黄志英、曹静杰、管琪16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副教授任职资格。
经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1月29日评审通过,冀职改办字〔2014〕6号文件批准吴聪聪、王欣、吕科建、伦关臣、高峰5名同志具备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经河北省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2日评审通过,冀职改办字〔2014〕51号文件批准吴星同志具备副编审任职资格。
经河北省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1日评审通过,冀职改办字〔2014〕14号文件批准马旭萍同志具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经河北省教育厅图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1月26日评审通过,冀教职改办字〔2014〕106号文件批准辛秀军、霍晓霞2名同志具备馆员任职资格。
经河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1月26日评审通过,冀教职改办字〔2014〕104号文件批准艾美芳、赵磊、王青、陈琳、谷敬、郝晶晶、秦晋、乔洁、李娟9名同志具备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
经河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1月26日评审通过,冀教职改办字〔2014〕105号文件批准文继华、朱月红2名同志具备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
经河北省教育厅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11月26日评审通过,冀教职改办字〔2014〕103号文件批杜晓军文同志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
经石家庄经济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3年9月12日评审通过,冀教职改办字〔2014〕151号文件批准王金芳、陶隆凤、史庆丰、王东东、白志贤、刘 艳、李志刚、杨 佳、周 峰、郝伟韦、谭园园、陈青青、李明云13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讲师任职资格;孙思梅、乐腾、王超3名同志具备实验师任职资格。
经石家庄经济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2年9月12日评审通过,石经院职改办字〔2013〕3号文件批准王苏欣、肖振霞2名同志具备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赵世美同志具备助理馆员任职资格;李晓霞同志具备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
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冀职改办字〔2004〕127号文件规定,经全面考核田 杰、许圣传2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讲师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6月算起;李 媛、刘 潇、苏慧敏、苗志加、宿丽霞、杨丽花、赵志瑞、石冬梅、张庆莲、王 芳 李 杰11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讲师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7月算起;李圣轩、郭忠云、刘 媛、刘月娜、陈慧娟、郑新涛6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讲师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9月算起;胡永翔同志具备高等学校讲师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12月算起;霍清清、刘 倩、沈玮玮3名同志具备社会科学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9月算起;杨 强、张维婷、李思勉3名同志具备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9月算起;侯丽慧、贾素娜、李小丽、高 焕、吴风敏5名同志具备图书资料馆员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9月算起;刘淑鹏同志具备实验师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9月算起;田 冶同志具备社会科学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9月算起;张璇同志具备高等学校助教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9月算起。
另:请以上人员准备一张蓝底小二寸照片,交人事处职改办;联系人王茹琚。

人事处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