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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4 浏览人数:194
各单位、科研人员:
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和有关规定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取消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等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
(一)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离线申请)申请书下载:http://isisn.nsfc.gov.cn/egrantres/miniiris/News.asp (2014新版)
(二)除了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它所有类别(含青年基金项目等)均采用线上填报申请书的方式,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添加系统用户。用户添加后,系统将自动将登陆方式等发送到注册邮箱。
(三)以下内容请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
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4xmzn/index.html
申请须知: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sqxz.html
限项申请规定: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xxgd.html
科研诚信须知: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fj/cxxz_2014.pdf
项目申请人手册:http://isisn.nsfc.gov.cn/egrantres/miniiris/2014_prp_t_usr.ppt
三、时间等事项
我校受理申报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5日,届时面上项目等离线申请方式的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青年基金项目等在线申请方式的申请人需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申请书、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87208098 吕科建 87207092 李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