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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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学校1月3日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对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具体通知如下:
一、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增强安全预防意识、安全工作底线意识、安全工作的大局意识。特别是学工部门和各学院要针对寒假和春节期间学生返乡和外出频繁的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六项教育:一是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不到非专业滑冰场或野外水域滑冰、玩水;二是防火、防爆竹教育,教育学生燃放烟花爆竹要增强安全意识,以免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三是预防交通事故教育,教育学生严守交通规则,不乘座无牌照、无证和超载的车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四是健康饮食教育,教育学生节日期间不酗酒,合理饮食;五是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教育学生在往返途中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六是合法使用互联网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网络学习意识,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沉迷网络。
二、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学校寒假期间安全
放假前,各二级单位按照所辖区域、所管范围,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在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将安全隐患上报学校安全稳定办公室(保卫处),以便协调解决。放假前,保卫处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我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单位所管的教室、公寓楼宿舍以及走廊、楼梯、通道窗户是否全部关好。教学楼、实验室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二)各单位办公场所,特别是计算机教学中心、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学生公寓等电源线路、接线盒、插线板等是否符断电。
(三)重点检查学生公寓、校车、食堂、锅炉房、图书馆、博物馆、实验室以及供水、电、暖设施等重点要害部位,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做好检查记录。
三、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安保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一)各单位使用的电脑等贵重物品必须集中存放在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房间,房间门窗应加贴封条。办公室、公寓严禁存放个人银行卡、存折、笔记本电脑、有价证劵、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
(二)保卫处要对所属人员进行寒假安保动员。教育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格门禁管理制度,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和检查,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三)假期有值班安排或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放假前要将值班或施工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未备案者一律禁止入校。
(四)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要摸清留校学生底数,掌握相关情况,明确专人,加强管理。要限定宿舍作息时间,严禁留宿校外人员,做好宿舍卫生。同时要做好学生服务工作,关心学生的生活,组织活动,使他们安全愉快度过寒假。
(五)各单位要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处置稳妥。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个人私事不得占用值班电话。遇有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要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脱岗、未到岗的人员将进行通报批评。
(六)相关单位要做好假期各项服务工作,后勤部门要切实保障寒假期间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保证通讯线路畅通,安排好假期的维修工作。
(七)春节期间,校本部南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院及育才校区要遵守石家庄市有关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保卫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做好消防预案,确保消防安全。
安防工作有赖于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要做到群防群治、群策群力,有效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石家庄经济学院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