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度我校科技工作安排,计划于近期对历年来获得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且尚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工作。请附表内所列博士人员上交阶段性检查自查报告书(主要内容含项目的立项依据、开题情况、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等)一式1份【12月6日】。科技处根据自查报告书情况抽取不低于50%比例的项目进行汇报检查,汇报检查需上交10份自查报告书并准备5-10分钟的口头汇报(使用PPT),汇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通过阶段性检查的项目将继续予以资助支持;对未通过阶段性检查的项目将责令整改、择期再次检查,未通过再次检查的,予以撤项处理。
电话咨询:87207092、87208098
附:阶段性检查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