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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学院“吃空饷”专项治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18 浏览人数:232
校属各单位:
  根据根据河北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3﹞43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教育厅“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人﹝2013﹞67号)精神,以及《石家庄经济学院“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现就我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1.在编职工离职、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以及被单位开除、辞退,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的人员。
  2.按照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照在编职工标准领取工资的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4.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核销(减)工资的人员。
  6.已不具备享受遗属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8.其他从财政多领工资和补助的人员。
  二、治理步骤
  1.各单位要根据《石家庄经济学院“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成立本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第一次公示:《石家庄经济学院“吃空饷”专项治理公告》和学校2013年6-8月份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
  3.各二级单位对照学校公示信息,并结合本单位掌握情况, 10月25日前,报送《石家庄经济学院“吃空饷”专项治理摸底情况登记表》和《石家庄经济学院“吃空饷”专项治理摸底情况汇总表》到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4.第二次公示:公示学校“吃空饷”人员信息。
  5. 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两次公示信息和全面汇总整理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及相关材料,连同自查情况报告一并报送河北省教育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6.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吃空饷”的清退处理工作。
  三、举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举报受理部门:学校“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谷 敬
  举报电话: 87208058
  邮箱:ckxjb@sjzue.edu.cn
  
  附件:1.石家庄经济学院在职职工工资发放人员信息公示
     2.石家庄经济学院离退休职工工资发放人员信息公示
     3.石家庄经济学院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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