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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工人技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1 浏览人数:24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3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2年工人技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我校2012年12月31日在册的技术工人,且2012年技师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应知、应会)两门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可以申报;2010年度参加技师考试(应知、应会)双及格人员,未参评或未通过评审的人员,成绩继续有效(只限于本次技师考评)。
  二、时间按排
  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1日-22日 基层单位布置评审工作,参评人员准备评审推荐材料。
  10月23日 基层推荐并上报推荐结果,同时上报量化表(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标准、生产成绩考核标准)。
  10月24日 学校召开推荐评审会,并公示。
  10月25日 人事处汇总材料,上报。
  10月27日 报教育厅。
  三、纪律要求
  如实申报参评材料,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做相应的处理。
  本次技师推荐工作时间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择优推荐,严格把关,做好拟申报人员的量化考核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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