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指令性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
(一)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以集成创新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高校之间以及与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力量开展的多学科协同创新项目。人文重点项目支持对推动学科发展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基础研究,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支持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研究,特别是我国(省)应对当前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国际等新形势而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以及为推动我国(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进行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
(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省级创新平台(含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为依托,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结合自身优势和所具备的研究基础进行选题。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三)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四)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主要支持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
(四)实行限项申报。
1.请申报者于5月20日前填报《申请书活页》(分别填报不同活页,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审,如果未通过该类别评审,将不设机会改报自筹经费等,请申报者斟酌)A3正反面打印一式7份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需要在其中一份首页右上角手写注明负责人单位、姓名、手机)。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筛选;
3.通过初评的项目组于5月27日前在河北省教育厅项目管理平台内填报正式申请书(另行通知和辅导)。
(五)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3万元,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万元。
(六)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