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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银行在校园集中办理工资保证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0 浏览人数:252

广大教职工:

河北银行金马路支行为方便教职员工办理工资保证贷款,定于2013年4月11日----412在图书馆二楼阳光通道现场办理,资料不全者,银行不予受理。过期后,可到河北银行金马路支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