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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学院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9 浏览人数:33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的规定和我校教学情况,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2013年
4月4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六)放假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四、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7日(星期日)全校恢复上班上课,各教学单位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

二、各校区、各二级单位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防火防盗,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杜绝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各二级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并于3月31日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两办综合科。邮箱地址为:Lbzhk@sjzue.edu.cn四、清明节放假期间,学校的总值班工作仍按原值班安排进行。总值班室在主楼三楼327室,值班电话为87207159、8720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