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2013年我省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将继续重点选派成组配套团队出国研修项目,项目运作分为立项申请、正式申报、面试评审、录取、行前培训、回国后成果汇报六个环节。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成组配套团队的立项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立项的项目专业和人员要求
1、重点资助水和矿产资源、能源、环境、生物、工程、农业、制造业、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医学、人口与健康、多媒体、建筑业、统计等专业领域的科研、学术团队。艺术类专业和语言类专业学术科研团队暂不在资助范围。
2、申请立项项目团队人员不得有曾经享受过国家公派留学资助且回国工作不满五年者。
3、申请立项项目团队成员年龄要在50岁以下(196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五年、硕士毕业两年以上。
4、成组配套出国研修项目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二、立项申请条件
1、申请立项项目团队成员应达到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规定的条件(附件1《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2、成组配套出国研修项目团队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成员组成,并且出国研修计划与在研课题一致,研修计划统一且分工明确,在国外研修期间及回国后均能共同开展科研、教学及学术工作。项目组成员3-5人。
3、成组配套出国研修项目团队组长应具有正高级职称,除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全面负责其团队在国外的研修工作;成组配套出国研修项目团队的其他成员须是学术、科研骨干,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准。团队成员应有明确的任务分工,结构合理又能相互裨益,共同提高。
4、成组配套出国研修项目团队成员的外语水平一般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要求(附件2)。除组长以外的个别成员外语水平未达标,但日常生活交流无障碍且不影响与团队其他成员共同开展的研修任务,经专家审核,也可直接派出。
三、立项申请材料
1、学院同意函
2、地方合作成组配套科研团队立项申请表(附件3)
3、团组成员外语水平证明
4、团组成员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对外联系渠道相关证明材料(与外方单位合作基础证明材料/合作协议或备 忘录/邀请函)
6、其它材料(如与立项申请相关的奖励证书、发明创造等)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经学校同意后,学校出具正式推荐公函,有团组负责人装订成册。
四、评审和录取
1、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项目团队进行立项评审,审核内容包括申报资格、立项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外方合作渠道、出国研修计划和团组成员结构等方面。获得立项的科研学术团队方可参加2013年4月国家公派留学河北省地方合作项目的正式申报;未获得立项的团队,不得申报国家公派留学河北省地方合作项目。
2、2013年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正式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0日。在此期间,获得立项的科研团队成员须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填报,成功提交后打印出纸质申请表格,连同有关附件材料报至国际处。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报或者没有成功提交者视为无效。
3、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13年8月组织专家进行地方合作项目联合评审,正式申报的科研团队所提交的材料经教育厅审核合格后,将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联合评审,最终确定录取团队名单。
4、被录取的项目团队需要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同时、全部派出。
五、资助内容被录取人员在外期间的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河北省教育厅统一支付。具体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时间
请于2013年2月26日前将有关申请立项的材料报至外事办。
联系人:易全格
联系电话:87208019,联系邮箱:zhouyqg@163.com
办公室:主楼410
附:1、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1、2请从www.csc.edu.cn 下载)
3、2013年河北省教育厅公派留学成组配套出国研修项目立项申请表[单击此处下载该文件] uploadfiles/201312416564430056.doc
外事办
201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