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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7 浏览人数:264

各二级单位、科研人员:

接到上级通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2.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3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申请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5.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在超过限额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预评。

6.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8.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9.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10.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11.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我处提交电子申请书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活页一式7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12.我校项目集中申报工作仅限226日一天,逾期不再受理。

13.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受理申报,联系电话:87207092。科研QQ群:76381326

附: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n/2012/1227/c219469-20030267.html

课题指南:http://www.npopss-cn.gov.cn/n/2012/1227/c219473-20030485.html

最新版申报书:http://www.npopss-cn.gov.cn/n/2012/1227/c220864-20031165.html

最新版活页:http://www.npopss-cn.gov.cn/n/2012/1227/c220864-20031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