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科研人员:
接到上级通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人需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3年申报指南。并需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2.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即去年和今年都申请但未获批准的,2014年不准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正在博士后流动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流动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每份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附在纸质申请书后一并报送。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我处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一式一份,A4纸单面或双面打印均可)。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5.我校项目集中申报工作从3月1日开始,3月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6.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受理申报,联系电话:87207092。科研QQ群:76381326
附:
2013版申请书:http://isisdemo.nsfc.gov.cn/miniiris/news.asp
申请须知: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3xmzn/sqxz.html
限项申请规定: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3xmzn/xxgd.html
面上项目: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3xmzn/01/index.html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3xmzn/05/index.html
申请代码: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3xmzn/1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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