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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催缴水费、电话费、取暖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7 浏览人数:252

各位职工:

  学校年末清理长期欠交水费、电话费、取暖费等,现再次通知:未交(2012.年10月以前的)水费、电话费的住户,请于2012年12月25日之前到南院办公楼303号财务处收费科缴纳水费、电话费、取暖费(未扣工资的住户)。欠费半年以上的,请及时缴纳费用!逾期未交,将从本人工资内扣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