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103号)精神,现就2011年度“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选拔工作要严格按照冀人社字[2011]103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各单位要做好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增加推荐选拔工作透明度。选拔工作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评议,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材料装订:1、报送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时,要按照原件名称和数量打印目录;2、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按照以下顺序从左侧装订: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荣誉证书、其它)、论文论著;3、报送相关表格时,需同时上报电子版(登记表,一览表都需个人填写)4、各种表格、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论文论著不需提供)尽量要分别装入1个档案袋,档案袋上一定要写明石家庄经济学院、申报人姓名和申报层次。
三、注意事项:已获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贴专家和省管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选拔;获得省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三三三人才工程”二、三层次人选的选拔。未尽事宜请按冀人社[2011]103号文件要求办理。
请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上报,于6月1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