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员工:
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校园交通秩序有了很大改观,遵守交通规则已基本形成了自觉行动,但仍有个别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尤其是夏天临近,天气炎热,出现占阴凉而不在指定位置停车现象,为杜绝机动车因占阴凉违规停放问题,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师生安全,根据《石家庄经济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希望广大教职工积极配合。
1.进入校园的各种机动车辆要认真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2.机动车辆在校园内应减速慢行,严禁超速、鸣笛。
3.机动车辆在校园内必须按照划定的停车位停放,对于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管理人员将张贴《违章停车通知单》,并加上汽车扣锁,车主到保卫处登记后由保卫人员开锁放行。
4.机动车辆在校园内三次违章者将收回进入校园《车辆通行证》,禁止其进入校园。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