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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和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8 浏览人数:328

各二级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于组织开展2011年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122号、见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校级教学名师奖和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评选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

(一)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标准与省级教学名师奖相同,具体要求参照冀教高〔201122号文件(见附件1)。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3名。

(二)申报材料

1.《石家庄经济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6份;

2.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见附件4);

3.候选人45分钟讲课录像(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100MB,和个人资料一起刻成光盘一式1)。讲课录像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4.请务必于 2011 5 4 前将以上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评选工作

(一)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冀教高〔201122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我校已经获得“石家庄经济学院教学名师”称号与本届获得“石家庄经济学院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均有资格参加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评选;我校获得“河北省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有资格参加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遴选。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名额各1人。

(二)申报材料

1.《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5一式7份;

2.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见附件4);

3.请务必于 2011 5 4 前将推荐表个人资料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点击下载 ):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122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

3.《石家庄经济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4.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5.《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