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河北省总工会冀工发(2011)8号文件和省文教工会关于直属高校建立群众工作室的《通知》精神,经学校党委同意成立群众工作室。现就我校成立群众工作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建立群众工作室的重要性
省委、省政府在〔2011〕1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依托工会组织在企事业单位建立群众工作室。为贯彻这一决定,河北省总工会下发了建立群众工作室的实施意见,指出建立群众工作室,是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是全面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客观需要。要求各级工会组织把群众工作室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思路,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为“十二五”的顺利实施贡献力量。
二、 机构与人员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企事业单位群众工作室建立在本单位工会,与工会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工会主席兼任工作室主任,我校群众工作室设立在工会:
群众工作室主任:冯玉莲
群众工作室副主任:陈建智
群众工作室下设专职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建芳 成员:郭苏智、刘艳君
三、群众工作室职责
1、协助学校党政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协调解决教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好事,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2、协助和配合学校党政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教职工信访工作,及时发现苗头和隐患,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发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监督人的作用,及时向学校党政及上级工会反映报告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所需所求,畅通教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维护教职工队伍与学校稳定。
四、基层工会群众工作机构及人员设置
各基层分工会不设专门的群众工作室,设立专职联络员一名,由各分工会主席兼任。
办公地点:校工会
联系电话:8720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