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外大中小学的需求,国家汉办已启动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一)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教师542人,详见附件1;
(二)国家公派教师岗位需求教师233人,详见附件2。
二、申请外派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三、推荐程序
1.填写表格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填妥《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4)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5)后直接网上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校外事办公室。
2.单位审核
(1)学校须审核教师推荐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
四、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面试后择优录取。录取的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时间拟定于7月,期限2个月,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教师派出期间待遇
教师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在外期间校内待遇问题请咨询人事处。
附件:
1.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http://res.chinese.cn/hanban/shizifujian/gpjs/2011/1.xls)
2.2011年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http://res.chinese.cn/hanban/shizifujian/gpjs/2011/2.xls)
3.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中方合作单位确认表(http://res.chinese.cn/hanban/shizifujian/gpjs/2011/3.xls)
4.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http://res.chinese.cn/hanban/shizifujian/gpjs/2011/4.doc)
5.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http://res.chinese.cn/hanban/shizifujian/gpjs/2011/5.doc)
注:报名教师请先填写《石家庄经济学院出国(境)审批表》(与外事办联系索取), 由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人事处批准同意后报校外事办。
联系人:王丽娜 电话:87208019 邮箱:wanglina080530@yahoo.cn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4月9日
外事办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