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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技厅法规处关于对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进行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3 浏览人数:312

依据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通知,请下列项目负责人按《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于4月25日之前办理项目验收。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相关项目负责人:赵燕娜、董彦芳、王攀、李秋梅、王青、杨春昭、陆刚、辛祥晶、牛柄昆、高凛。
2、如承担的项目于2009年2月28日之前完成了项目评审,请项目负责人准备好全套已评审材料和“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证书”到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确认,经确认评审过的项目获得验收证书编号。方可在科技厅网站“业务大厅”中的“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的“下载专区”下载“河北省科技计划信息填报系统”,直接填报《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并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进行上传(不用再组织项目验收),科技厅收到项目验收证书电子数据后,视为项目完成验收。
联系人:高志华
话:87208091

科技处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