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12号)精神,现将申报全国201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和科研人员要按照教育部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努力提高课题的申报质量和层次。
2.课题申请者要仔细阅读教育部的通知,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申报条件与资格、《课题指南》等相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课题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务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汇总表一份的纸质及电子材料报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