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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受理2011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26 浏览人数:328

各依托单位:

依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9〕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即日起受理201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验收申请材料。为做好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受理项目范围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各类结题项目。逾期不能结题的项目,如此前未申报延期申请,此次亦未提交验收申请,将执行《办法》有关处理规定。

二、申请人应通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hensf.gov.cn)的“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填写验收申请(请详细阅读系统登录页面“使用说明”中的相关帮助文件),经承担单位、依托单位审核上报后再生成纸质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简易装订,一式一份),经承担单位、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由依托单位统一上报。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基金办不予受理。

此前已提交纸质验收申请材料的负责人,请按上述要求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三、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下午五点半,纸本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下午五点半。纸本受理地点: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邮政编码:050021)。各学科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数理、化学与化工学科:张洁 电话:0311-85813750

生命学科:崔素玲 电话:0311-85821343

医学:范庆书 电话:0311-85886260

地球、材料与工程、信息、管理学科:尚勇 电话:0311-85818225

网络系统技术支持:师胜利 电话:0311-86701493

四、有关管理办法请登录http://www.hensf.gov.cn“规章制度”链接查阅。

各依托单位接通知后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