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科技联〔2011〕4号
各二级学院、学生科技组织:
我校第八届学生科技基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第八届基金项目”)立项申请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本基金的资助原则、指导思想和学校的有关发展规划,此次资助对象为我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不含毕业班学生)。各二级学院和学生科技组织要根据我校学生科技基金的各项管理办法严格审查、认真推荐,遴选出论证充分、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来申报校学生科技基金,以使学生科研工作取得更好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进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基金项目按类别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地学中心资助项目、省科普专项资助项目四类。按学科性质分为自然科学信息技术类和哲学社会科学类两种。
面上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由学生科技基金支出经费;地学中心资助项目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地学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支出经费;省科普专项资助项目由我校承担的河北省科普专项资助项目支出经费。其中面上项目支持所有类型的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支持已有一定科研成果的项目开展后续研究;地学中心资助项目只支持纯地学(不含工程类)实验类研究项目;省科普专项资助项目只支持地球科学类(含环境、工程、资源等)科研项目。
二、具体要求及说明:
1. 后期资助项目:资助的对象为往届学生科技基金科研项目、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课题组,提供资金使其能进行更深入、更系统的科学研究,促使其产生影响更大、水平更高的科研成果。
2. 面上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在《第八届学生科技基金科研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指南》中相关选题的范围相近的项目中选择,即在指南相关选题范围进行自命题申报的项目才有可能立项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自然科学信息类不设重点选题指南,重点项目的选择由专业评委根据申报项目的意义、难度、研究价值等确定。一般项目无范围限制,申请者应结合所学、在充分了解社会热点和技术难点之后,量力选择创新性较强、研究难度较适宜的课题进行申报。本基金鼓励理工科专业学生进行实物发明创造和技术领域的开发,对申请实物发明创造和技术开发的项目予以政策和资金重点扶持。
3. 地学中心资助项目、省科普专项资助项目在申报时不进行区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性质选定合适的项目由地学中心资助项目、省科普专项资助项目分别进行立项资助。
4. 在申报时只需要填写面上项目或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地学中心资助项目、省科普专项资助项目不使用特殊申请书。
5. 基金项目允许跨学院、跨学科申报,不规定必须在所学专业领域内申报。
6. 考虑到实际工作和申报质量,对各二级学院实行第七届学生科技基金科研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数额的限制(见下表),申报数额是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实际需要,并考虑到前七届基金项目的申报结题情况而由学生科技工作办公室确定的。其中:研究生学院、法学院评审为终评,即申报限额数即为立项指标数。其它各二级学院需组织相关专家初评推荐出申报数额内的项目,由各学生科技组织负责统一上报后由学校组织终评,学生科协不受理个人申报。不对后期资助项目进行申报数额限制。
第八届学生科技基金科研项目各二级学院申报限额表
单位
|
重点项目
申报限额
|
一般项目
申报限额
|
单位
|
重点项目
申报限额
|
一般项目
申报限额
|
经贸学院 |
2 |
6 |
勘查技术学院 |
1 |
8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6 |
资源学院 |
2 |
8 |
会计学院 |
1 |
6 |
工程学院 |
2 |
10 |
商学院 |
2 |
6 |
宝石与材料工艺学院 |
1 |
4 |
法学院 |
1 |
3 |
数理学院 |
1 |
4 |
外国语学院 |
1 |
3 |
研究生学院 |
3 |
12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1 |
3 |
职业技术学院 |
1 |
8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6 |
华信学院* |
2 |
8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8 |
总计
|
26
|
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