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处级单位尽快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27
浏览人数:262
关于各处级单位尽快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以“贯彻落实<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石经党发〔〔2010〕42号)的精神,要求在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范围内召开民主生活会。请各二级单位尽快根据文件要求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围绕生活会主题,加强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广泛深入地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结合个人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党性分析,认真开好主题民主生活会。
请各二级单位尽快将会议时间分别报纪委和组织部,届时校级领导干部及纪委、组织部同志将参加会议。民主生活会后,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总结会议内容,整理会议记录,并针对提出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在会议结束一周内,将会议报告分别报纪委和组织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前期部署、会议内容、整改措施等)。
组织部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