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暑期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于7月2日(星期五)放假,8月28日(星期六)返校报到,8月30日(星期一)开始上课;教职工于7月3日(星期六)放假,8月28日(星期六)开始上班。
二、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好期末考试及阅卷、登统工作,并做好新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
三、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实习的安全教育;各校区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留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严禁组织各种形式的外出旅游,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后勤部门要在暑假期间完成各项维护维修及后勤保障任务,确保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各二级单位暑假值班要责任到人,值班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两办综合科。
六、各单位领导要做好假期值班检查工作,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对脱岗人员要进行严厉批评,对因脱岗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
七、学校暑假期间设总值班室,白天在主楼二楼会议室(主楼252室),电话为87208004;夜间值班在保卫处值班室(主楼146室),电话为87208110。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2010 年 暑 假 值 班 表
值 班 单 位 |
值 班 日 期 |
备 注 |
人事处(8天) |
7月5、6、7、8、9、12、13、14日 |
1.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夜间由保卫处工作人员值班。 2.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出现问题要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 3. 值班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在值班时间内不得离开值班室,保证值班电话畅通。 4.由带班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无故不在岗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责任事故的,还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5. 上一班值班人员要主动将钥匙传给下一班值班人员,不得有误。交接班时请将值班钥匙放在主楼北门值班室曹师傅处。 |
组织部(3天) |
7月15、16、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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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3天) |
7月20、21、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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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处(2天) |
7月23、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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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8天) |
7月27、28、29、30日 8月2、3、4、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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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5天) |
8月6、9、10、11、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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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3天) |
8月13、16、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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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校办(8天) |
8月18、19、20、23、24、25、26、27日 |
值班总天数:4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