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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亮牌示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7 浏览人数:33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处室:
根据河北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近期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创先办[2010]1号)精神和我校创先争优工作安排,学校在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启动“亮牌示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6月8日至6月10日到组织部(316房间,电话:87208003)领取党徽、党旗和党员先锋岗牌。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按照活动要求佩戴党徽,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七一”之前,结合庆祝党的生日及放假前和暑期的中心工作,组织本单位党员悬挂党旗,重温入党誓词,设置党员先锋岗。
三、在安排部署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时,要以社会实践小分队为单位,组建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石家庄经济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悬挂党旗、党员佩戴党徽、党员先锋岗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校通报。

石家庄经济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