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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赴黎巴嫩汉语教师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1 浏览人数:327
关于推荐赴黎巴嫩汉语教师人选的通知

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赴黎巴嫩汉语教师人选事》的精神,2010年下半年,国家汉办将向黎巴嫩美国科技大学派遣1名汉语教师执行汉语教学任务,任期2学年,赴任期间将享受国家公派教师待遇。我校拟 推荐1-2名人选,要求如下:
一、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二、 具有文科类专业背景和对外汉语教学经验;
三、 讲师(含)以上职称,普通话标准,英语熟练;
四、 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我校各项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不受影响情况下,认真组织,积极申报。我校将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批准上报推荐的程序进行。请各单位于5月14日前将申请人申请表和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报外事办公室。
申请表下载:申请人选须先登录www.shizi.chinese.cn网址,填报《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直接进行网上提交。同时打印纸质表格。
所推荐人选将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选拔考试。
已申请过2010-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的老师可再次申请此项目。
材料报送地址:外事办公室(主楼310、303室)
咨询电话:87207567、87208019


外事办公室 人事处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