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接市政部门的通知,槐安路经济学院处过街天桥已经建成,并已投入使用。为了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在通行学校南、北院时,所有人员必须走过街天桥,不允许横穿槐安路。 近期,学校保卫处将安排警力在南、北院门口引导人员走过街天桥,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予以配合。
党办、院办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