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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我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9 浏览人数:349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和教育工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客观、准确地反映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成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目的和意义
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告一段落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是贯彻群众路线、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干部作风转变、集中群众智慧、推动科学发展的有效手段。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目的是真实了解民意,客观、全面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评价活动的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正确认识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目的和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在客观掌握活动情况上下功夫,在实事求是地评价活动成效上下功夫,在推动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上下功夫,切实把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检验活动成效、深化活动成果、改进工作举措、加强工作作风、促进科学发展的过程。
二、测评内容和测评标准
测评内容主要是对我校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总体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和改进措施情况;整改落实方案特别是集中攻坚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发挥作用情况;落实服务承诺和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建立完善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机制情况;以及对本单位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的意见和建议。
测评标准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
三、测评的参加人员、时间、地点
(一)参加测评人员:
1、本校机关全体教职员工;
2、二级单位全体处级干部;
3、副高职以上教师;
4、学生及离退休职工代表;
5、本校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测评时间和测评地点:
因参加测评的人员较多,采取分场地、分批次形式进行。
1、9月15日上午9:00—10:00图书馆二楼科技报告厅:校领导、机关全体教职员工、二级单位全体处级干部参加测评;
2、9月15日下午15:00—16:00机关以外的各党总支组织本单位参评人员测评;
3、各二级学院参加测评人员除省市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外,还应有5-10名学生代表及部分青年教师代表;
4、老干部处党总支负责离退休职工代表的测评,考虑到老同志的身体情况,参加测评的人员、时间、测评方式灵活掌握,原则上在9月17日前完成。
四、测评方法和步骤
1、制定测评工作方案。测评工作开展前,各党总支要认真制定测评方案,明确具体的测评时间、参评人员、测评方式和有关要求等。并将测评地点、参加测评人员名单于9月14日12:00前报组织部316室,并按测评人数领取《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2、通报活动有关情况。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前,要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我校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谋划创新思路举措、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干部群众能够全面、深入了解我校学习实践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形成的新局面、取得的新成效,为搞好满意度测评奠定基础。
3、实施群众满意度测评。召开测评大会时要讲明群众满意度测评目的、意义,说明填表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采取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设置专用投票箱,采取无计名方式组织投票。
4、做好测评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测评结束后,由纪委、组织部共同对测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要求向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是在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省属高校学习实践活动第四指导检查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要把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作为检验活动成效、深化活动成果、改进工作举措、促进我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周密谋划,认真组织,有效保证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附表1:近期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表2:落实整改方案工作进度表
石家庄经济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