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logo

申报09-10年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7 浏览人数:334

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满足社会需求,河北省科技厅决定,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取消指令计划、指导计划分类,项目按资助方式分为财政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执行统一管理。现开始受理2009-2010年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1.自筹经费项目与财政资助经费项目执行相同的立项程序,择优支持,每年编制下达一批,名称为“**年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第*批)”。自筹经费项目签订《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按项目合同书的目标、任务和进度等内容进行管理。自筹经费项目验收按照《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执行一般项目的验收程序。
2.自筹经费项目仅适用于科技支撑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其他省级科技计划不设自筹经费项目。
3.自筹经费项目与财政资助经费项目申报程序一致,即下载最新版的申报软件,填写相应内容保存导出上报数据,上交检查通过后,用科技处派发的专用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申报系统(http://121.28.81.246:8018/sbzx/login.do)中登录并上传上报数据。(参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2009)》(点击查看)中相关内容)
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书中的“申报预算年度”请填为“2009”。今年已申请的2010年财政资助经费项目欲转为自筹经费项目,不必再次申报,请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进行登记。
2. 主研人(前三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主研人(前三名)不得再作为主研人(前三名)申报新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系统会进行自动识别。项目申请人(第一名)须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持或多次参与厅局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否则不予受理。
3.项目研究方向要紧紧围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点击查看),指南范围外的项目将不予支持。
4.因假期限制,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只受理集中申报,上报数据检查及资助转自筹项目登记时间:2009年8月7日下午14:00—18:00。
5.在上传数据成功后,应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并打印三份带有水印的申报书上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上交时间:2009年8月10日下午14:00—18:00。
6.咨询:吕科建 139321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