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直资金管理中心通知:在核算2009年7月公积金计提基数的同时,需准确提供职工个人18位身份证号,本次所提供的职工个人18位身份证号,将作为今后职工提取公积金的依据,为此,望各单位认真核对,以免为今后的公积金提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并请各单位把本单位职工身份证号填入附表之中,附表从财务处网站上下载。并于2009年7月6日前将填好的电子表格发送至 cwcmail@sjzue.edu.cn
财务处 200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