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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届毕业生择业期满后档案转出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9-06-01 浏览人数:334

2007届毕业生: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2007届毕业生择业期到2009年6月30日已满两年。目前,有部分毕业生档案还保存在学校,学校将在择业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分期分批将留存学校的毕业生档案遣回生源地所在的人事管理部门(即报到证所注明的生源地人事管理部门)。如有特殊情况需将档案继续留存学校的,请到石家庄经济学院就业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石家庄经济学院择业期满毕业生档案留存个人申请表》和《石家庄经济学院申请留存期满毕业生档案转移申请表》,连同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同时寄回学校,学校将按毕业生申请有关信息在留存期满后将档案转出。在档案留存期间,学校将继续做好服务工作。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处
刘晓华老师收 邮编:050031
联系电话:0311-87208072 网址:http://jyzd.sjzue.edu.cn/
附件一:《石家庄经济学院择业期满毕业生档案留存个人申请表》
附件二:《石家庄经济学院申请留存期满毕业生档案转移申请表》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处
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