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法定节假日的规定和我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9月13日—15日放假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9月16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二、各校区、各二级单位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防火防盗,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各二级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并于9月11日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学校办公室。
四、各单位领导要做好值班检查工作,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对脱岗人员要进行严厉批评,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五、学校中秋节期间设总值班室,白天值班设在主楼二楼会议室,电话87208004;夜间值班设在保卫处,电话87208110。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二O O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