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四川地区发生强烈地震。为尊重和鼓励党员和基层党组织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支援地震灾区的强烈心愿和高尚行为,根据中央组织部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具体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我校党委充分尊重并热情鼓励党员个人和基层党组织通过交纳“特殊党费”向地震灾区人民表达爱心。
2.党员个人交纳“特殊党费”的途径有两种。第一,党员个人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可由我校党委组织部代收后转交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再交中央组织部代转,党员个人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的,先由基层党组织收缴汇总后交我校党委组织部,集中后交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再交中央组织部代转。第二,党员个人和基层党组织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可直接通过银行汇至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也可直接送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账号:0200033090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和党组织姓名名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3.对于党员个人自愿直接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者,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党员个人或基层党组织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党员个人或基层党组织将中组部出具的“党费收据”复印件交我校党委组织部;对于党员个人或基层党组织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或党员个人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仍由我校党委组织部代收的,由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特殊党费收据”和相关证明。
石家庄经济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