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人字[2008]25号文件精神的规定,我校决定开展此项工作。
一、报名与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申请者应为正式在职(岗)人员,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曾享受公费资助出国培训(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3、身心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科以上学历。
4、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专著或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从事管理工作有独创的理论建树,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5、正在或即将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因工作需要,急需到国外学习有关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有明确培训目标。
6、外语水平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合格;
(2)“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成绩合格;
(3)英语“托福”(TOEFL)、“雅思”(IELTS)考试成绩合格;
(4)同一语种外语大学本科毕业;
(5)曾在同一语言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对暂不具备以上外语条件的人员,如果确因工作急需,也可先报名参加评审选拔,待录取后再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外语培训,考试合格后再派出学习。
二、申报材料如下:
(1)设区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编有正式文号的推荐报告一份;
(2)经汇总的《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申请表》一份。以上两表从河北人事人才网下载(网址www.hebrs.gov.cn )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jgl@hebrs.gov.cn。联系人:陈卫国,联系电话:0311-87909260。
(3)有关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科技奖励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和聘任证书、外语水平证明、代表性论文和著作目录页复印件各一份。
如有意者,请与外事办公室咨询联系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4月15日
石家庄经济学院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