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八届河北省青年科技奖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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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第八届河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校人事处转来省教育厅人事处通知精神,我校推荐1名人选报送教育厅,然后由教育厅从各高校上报人员中择优遴选1-4 名作为第八届河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进行推荐。请符合条件者按推荐材料要求认真组织相关材料,我处将于2月25日集中受理。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教育厅可推荐1—4名候选人。第八届河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委员会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评出第八届河北省青年科技奖20名,河北省青年科技提名奖10名。从第八届河北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择优推荐8人作为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候选人上报材料:
(1)河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一式4份。须粘贴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2)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3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4份。著作附样书一本;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及被引用情况证明等;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鉴定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及技术应用证明;
(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1份;
(4)河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附件3),由候选人填写,复印15份。为便于评审,上述四项候选人材料按顺序装订成4册和余下的11份河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一同上报。
相关文件(冀科协[2006] 85号文件)及河北省青年科技奖所有表格可从河北省教育厅网站( www. hee. en )或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www. hbast. rog. cn )下载。
联系人:杜君民,联系电话: 13930451645
科技处
200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