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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02 浏览人数:279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7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2006]80号)有关要求,现对我校2007年选调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全省计划选拔545名。其中,石家庄市50名,承德市40名,张家口市40名,秦皇岛市50名,唐山市30名,廊坊市20名,保定市110名,沧州市40名,衡水市35名,邢台市50名,邯郸市80名。
二、选拔条件
报考选调生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省内外本科院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身体健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毕业研究生年龄放宽至28周岁。
(二)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
(三)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毕业研究生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也可以报考选调生。
在校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我校报名从2007年1月2日至2007年1月23日。1月2日—23日各学院组织报名。拟参加选调的毕业生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每人只限选择一个市),填写《2006年河北省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申请书一律用A4纸打印,本人手书签名。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对选调工作的认识、个人基本情况、今后投身基层工作的决心等。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报名毕业生基本情况尤其是在校期间是否受到各种处分进行审查,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在“学院(系)党组织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材料于1月22日下午5:00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材料包括《登记表》、个人申请书各一式三份,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明学校、专业、姓名),二级学院还需填写《2005年河北省选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一份,需附excel文档并报盘。
(二)笔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共同组织的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准考证发放时间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和体检
根据笔试科目总成绩和各市接收计划,以市为单位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入围人员自行放弃面试,可按笔试成绩排序顺延增补面试人员)。报考选调生的研究生在笔试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受面试名额限制。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在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市委组织部在15天内对报考本市选调生人选进行面试和体检。参加体检人数按本市接收计划1:1.1的比例确定。面试和体检办法由各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
(四)确定选调生名单
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00分×2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总成绩排序和体检情况,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生录用名单,通知省人事厅、省教育厅以及有关高校办理派遣手续。
(五)档案移交
选调生离校后,各有关高校负责将其档案寄送到选调生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封面标注“选调生”字样。
(六)培训定岗
2007年8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完成选调生岗前培训工作,确定落实选调生工作岗位,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政策性强,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各学院一定要充分认识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工作,严把“入口关”,确保选调生的质量。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杜和防止各种不正之风。

附:1、2006年河北省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2006年选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
注:附表请登录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下载、填写并打印
咨询电话:87208003 联系人:李春播

石家庄经济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7-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