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2005]45号)有关要求,现对我校2006年选调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申请到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等9市工作的选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身体健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
2、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本年级前50%。
3、大学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4、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二)申请到张家口、承德两市工作的选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岁以下。
2、具备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3、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三)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调。
二、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选调生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各学院选调生工作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具体负责。
三、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1、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月11日—2月21日各学院组织报名。拟参加选调的毕业生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填写《2006年河北省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申请书一律用A4纸打印,本人手书签名。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对选调工作的认识、个人基本情况、今后投身基层工作的决心等。确定报考去向时每人只限选择一个设区市。学院党组织负责对报名毕业生基本情况(含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查,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在“学院(系)党组织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材料于2月21日下午5:00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材料包括《登记表》、个人申请书、外语过级证书A4复印件、计算机过级证书A4复印件、所获主要荣誉证书A4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明学校、专业、姓名),并填写《2005年河北省选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一份,需附excel文档。
全校的选调生申报材料由组织部审查,并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于2月24日前呈报省委组织部。
2、组织参加笔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共同组织的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考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准考证发放时间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学院要通知学生做好考前准备,学校也将视报名情况对推荐人选组织培训、辅导。
3、面试和体检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科目的总成绩和各市接收计划,以市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入围人员如自行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排序顺延增补)。报考选调生的研究生在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不受面试名额限制。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发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市委组织部一般在15天内对报考本市选调生人选进行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
4、选调生的确定
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00分×2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成绩排序和体检情况,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生录用名单,通知省人事厅、省教育厅以及有关高校办理派遣手续。
5、档案移交
录用的选调生离校后,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将选调生的档案寄往选调生所去市的市委组织部,档案的封面注明“选调生”字样。
四、各市选调生接收计划
各市2006年选调生接收计划请于2006年1月8日后由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查询。
咨询电话:87208003 联 系 人:王树明
附:1、2006年河北省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下载)
2、2006年选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下载)
3、报名参加选调及资格审查的有关说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