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政法[2005]9号文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进行教育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部署,我校将组织全校干部、教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和教育法制基本知识的考试。请各总支、直属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教职工对上述法律、法规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学习,准备参加考试。试卷由教育厅统一印制,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0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