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5年度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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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5年度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为了不断丰富校园科技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的蓬勃发展,引导广大学生主动适应新世纪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造就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按照团省委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学院将组织开展2005年度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本届科技文化艺术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两会”精神,以“求科学真知,树和谐校风,强综合素质,做四有新人”为主题,融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于一体,寓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形式政策于其中,用先进的文化占领校园文化阵地。
本届活动是本学期我院学生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立足于繁荣校园文化,推动素质教育,倡导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文化导向,推动我院学生科技文化活动的繁荣和发展,充分展示我院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本届活动以育人为宗旨,通过活动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提高艺术修养,推动校园两个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 组织领导
举办科技文化艺术节是我院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教育的重要的载体和有效的途径之一,着重于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文化素质等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也是我院繁荣校园文化、活跃学术气氛的传统特色项目之一。为使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学院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作品办公室。
(一) 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张瑞恒
副主任:许俊 郑炳章 陈科 薛永基
委 员:宋朝霞 李俊斋 李国爽 尉西杰 韩宇 王辉 潘军民 李艳艳 黄恒学
赵强 郭宏 侯征 贾军 王翔 王伟 刘兰英 徐晓宁 刘树成 董彦芳 杨旭辉 王欣
(二)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作品办公室
办公室隶属于组织委员会,办公地点为校学生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文件起草、立项通知、立项辅导、立项受理以及组织评审等工作。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聘请我院各相关专业具有评审经验的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上报作品进行评审。
三、 活动安排
本届科技文化艺术节包括学术科技系列活动和大学生文化、艺术、体育系列活动两项内容。
(一) 学术科技系列活动
学术科技系列活动以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为宗旨。本次活动包括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创业计划立项活动,现代经济管理论坛,优秀毕业论文评比及ERP大赛。其中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是全国“挑战杯”系列竞赛在各高等院校举办的初赛。参赛作品由各学院向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作品办公室直接报送;大赛结束后,学院将把优秀作品上报团省委组委会,参加全省的评选。今年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在参加全省评选的基础上,参加全国的比赛。学术科技系列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1》。优秀毕业论文评比和ERP大赛的安排另行通知。
(二) 大学生文化、艺术、体育系列活动
大学生文化、艺术、体育系列活动以全面推进我院素质拓展教育工程,提高我院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充分展示我院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该项活动以社团自主开展活动为主,在此基础上,学院将有选择地举办具有代表性的大型活动。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 奖励方法
(一)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的奖励
1、 学生奖:在校内评审中成绩优秀的团体或个人,每名成员可获得学院“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及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的奖励,并选送参加“挑战杯”河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复赛;在河北省竞赛中获得名次及进入全国决赛的团体和个人,每名成员可获得学院“科技创业英才”荣誉证书及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的奖励;全国决赛取得优秀成绩者,学院追加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能公开发表的获奖作品由校团委承担其版面费。具体奖励办法见我院《关于对参加全省及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单位及个人奖励的办法》(办法见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网)。
2、 指导教师奖:
(1)创业计划
参加学校比赛并获奖的作品的指导教师按20个标准学时计算给予物质奖励;参加河北省及全国比赛并获奖的作品的指导教师按我院《关于对参加全省及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单位及个人奖励的办法》给予物质奖励。
(2)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参加学校比赛并获奖的作品的指导教师,按指导一篇毕业论文的学时计算给予物质奖励;参加河北省及全国比赛并获奖的作品的指导教师按我院《关于对参加全省及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单位及个人奖励的办法》给予物质奖励奖励。指导学生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作品的按指导二篇毕业论文的学时计算给予物质奖励。在河北省竞赛中获得名次及进入全国决赛的作品指导教师,学院颁发“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指导老师”荣誉证书。
(二) 大学生文化、艺术、体育系列活动的奖励
大学生文化、艺术、体育系列活动的奖励,将根据活动内容,进行分类评比,获奖者除颁发荣誉证书核定第二课堂学分外,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组织奖:综合各分院学生申报作品数量、创业计划组队数量、申报项目数量、文化艺术系列活动参与情况、各分院指导老师的工作量评选“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把它作为考核教学及科研工作的指标之一,同时也是考核各分团委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五、 本活动解释权归组织委员会。
本届活动将于本周陆续展开,敬请关注。详情请登陆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