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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3-01 浏览人数:321

校属各单位:
2004年度我校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本基金的资助原则、指导思想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资助对象仍以各二级学院(部、处、所、室、中心)的青年教师为主,各单位从事研究的科研人员可结合自身工作积累和本单位的工作条件提出项目申请。各单位应根据我校科研基金的各项管理办法严格审查、认真推荐,遴选出论证充分、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申报校科研基金,以便为争取更高层次的项目打好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科研基金2004年度项目申请的受理工作期限为2004年3月1日至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申请者抓紧时间做好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二、本年度申请项目设指令性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指导性课题,项目起始时间为2004年4月,项目工作时间原则上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根据本基金的资助原则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对于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以及承担本基金项目且截止至2004年3月1日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予资助。
四、项目的选题范围
1、与我校所设学科领域相关的学科前沿问题和热点问题。重点资助那些学校重点学科的学术研究和有望获得更高层次项目资助的课题。
2、立足于地方经济建设,利用短期调研和综合分析实现我校与河北省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相连接。
3、学校整体教学科研改革和重点学科规划与发展等重大问题研究(不含一般性教学研究项目)。
五、申报表填写要求:按申报表格式填写,并附上二级学院(部、处、所、室、中心)的意见。不具备中级职称的申请者需得到两名同领域专家(高级职称)的推荐,并在申请表中写明推荐意见。
六、申请者可登录校园网科技处主页“表格下载‘各类纵向课题相关表格’”中下载“石家庄经济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交二级学院(部、处、所、室、中心),二级单位按规定时间报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每项交评审补偿费30元,由申请者个人负担。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主楼324,电话:7208091
联系人:杜君民 吕科建

校学术委员会 科技处
200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