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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22 年河北地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浏览人数:165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26号)文件精神,为提升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以创新为基础的创业能力。学校决定继续组织开展 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目实行项目制管理,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一般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学术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创业培训,团队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依据任务需求,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 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新增,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申报者须有创新意识、初步的创业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 5 人。项目负责人仅限 1 人,且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项目参加人原则上只能同时参与申报 1 项。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3.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专业与项目相关,鼓励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第二导师。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 2 项。

4.各学院须按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学生申报立项工作。对跨院系成员共同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三、项目实施

1.项目经批准启动后,学校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

2.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 1年,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毕业前完成项目实施。

四、项目经费

经过河北省教育厅、教育部最终评审确定立项的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给予资金资助。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本科生组队参加,各学院至少完成表1分配名额的项目数,多则不限(社科部、体育部等没有学生的教学单位除外)。

表1 各学院项目名额分配表(含重点项目)

学院名称

分配名额

地球科学学院

7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9

城市地质与工程学院

11

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

14

宝石与材料学院

6

经济学院

15

管理学院

30

信息工程学院

16

数理学院

7

法政学院

8

艺术学院

21

语言文化学院

6

各学院审核材料,请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申报项目的《河北地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2022年河北地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及各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18819950@QQ.com (邮件请注明:2022大创项目-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13832161986 联系人:史老师

咨询qq群:44583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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