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校风,培养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级教师标兵候选人必须从2019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中推选。
二、推荐名额
管理学院3人,地球科学学院2人,其他单位各1人。
三、评选数量
评选5名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
四、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二)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专业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培育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推荐程序
(一)二级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成立本单位教师标兵评选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候选人。
(二)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成立教师标兵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师标兵人选的遴选审定工作,确定5名校级教师标兵人选。
(三)公示与审批。对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定的教师标兵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结束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六、评选工作与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民主择优推荐。
(二)各推荐单位于8月28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推荐表》(一式三份),经二级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三)每位候选人要提交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练,统一用A4纸打印。
(四)2020年8月28日10:00,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将推荐表(附件1)、事迹材料(A4、题目小二黑、正文三仿宋)以文本和电子两种形式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五)每位候选人制作个人先进材料PPT,限时5分钟。随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起提供电子版,发至
E-mail:shixuemei@hgu.edu.cn,QQ:504135112。
附件:1.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推荐表
河北地质大学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