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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法学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11-18 浏览人数:137

为培养多样化、跨学科和综合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河北地质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冀地大〔2019〕115号)文件要求,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现开始法学辅修学士学位生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法学辅修学士学位旨在培养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通过法学专业学习,掌握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法律制度,形成法律思维,具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实践能力,具备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公务员等职业的专业素养,提升其报考法学研究生(含法律硕士)的专业能力,提高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等从业资格考试的综合能力,拓展就业范围。

二、培养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非法学专业2018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培养模式

采取学分制,总学分37学分。实行主修学位与辅修学位同步培养,随2018级法学本科专业跟班修读。学习期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

采用“以学分计算缴费”方式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85元/学分(如有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五、报名事项

本人登陆“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 

报名地点:河北地质大学综合楼507

报名电话:87208442(邱老师)

教务处 法政学院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