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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关于给予贺文俊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人数:130

贺文俊,男,学号:418113000309,宝石与材料工艺学院宝石及材料专业2018级学生。自2019年9月9日至9月25日,该生未经请假离校已达两周以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河北地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冀地大〔2019〕99号)第五十六条第五款之规定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贺文俊退学处理。

由于本人不能到校签收,无法直接送达通知,特予公告送达。本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河北地质大学

2019年10月25日